印手指紋~補5月3日移民局方面來信了,大茶米需去指定的警察局按指紋.一早送完孩子,把大"寶貝"從被窩裡挖起來,等他洗完澡,就出發去市中心的警局辦事!一進門,抬頭就看到好大的一個野牛頭掛在牆上.我跟在大茶米身邊,警察是"被關"賣屋在玻璃後面,透過小窗口,一個警察要我到遠一點的大廳等待(大概怕我會做出傷害他的行為吧?老公解釋是911以後,就到處草木皆兵)在等的過程中,我把大廳走了一圈.他們也有類似台灣忠義祠的紀念碑,上面有滿滿的因公殉職警員的名字.等一切餐飲設備都辦妥,我問警員:我可以照一張野牛的像嗎?他瞪大眼睛說:NO!這是政府單位,不可以照相!我轉身跟大茶米說:還好我先問,不然可能會被抓起來!這個脾氣不好的大茶米,就機嘰咕咕的隨口罵了幾句.接著我們到政府大樓去遞件,車停好一開車門,大製冰機茶米大叫一聲,他的手指紋的肉被車門的開關"夾"掉一大塊,血流不止!這個樂天派的人還笑說:還好,都印好指紋,不然要等到新的肉長出來,大概要兩三個月的時間!我心想,他大概得罪那些紀念碑上的警員!(當時,在那裡我ㄧ直感到怪怪洗碗機的!很不舒服)我跟他說:下回沒事,不要亂罵人!會有因果報應的!這個大傷口快四至五天才完全沒流血,很奇怪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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